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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平阴县十大杰出青年”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11  信息来源:  作者:

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平阴县十大杰出青年”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平阴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选树一批在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比一做”活动中,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棚改旧改”三项重点工作和脱贫攻坚战中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冲锋在前的基层青年典型,以榜样示范作用引导青年、教育青年、感召青年,激励更多的青年建功成才,中共平阴县委组织部、中共平阴县委宣传部、共青团平阴县委、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阴广播电视台、平阴县青年联合会等单位决定开展第十二届“平阴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本次评选旨在挖掘、选树、宣传和推广一批充满生活气息、具有时代特征、体现平阴精神的各行各业的青年典型,宣传他们在平阴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尤其是在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比一做”活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棚改旧改、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中做出的重要贡献、突出业绩,展示我县团员青年奋发向上、敢于担当、创先争优的时代精神风貌,营造“榜样就在身边”的良好氛围,用“真人真事、凡人凡事”激励全县广大青少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服务社会,建功成才,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共建共享美好幸福平阴贡献青春力量。

二、评选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1998年1月1日出生)到40周岁(1976年1月1日出生)的平阴县居民,或在平阴县连续工作年以上的外埠人士、外籍人士。其中包括平阴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派驻机构的干部职工(不含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平阴县注册的各类企业中的经营管理者、科研开发人员、技术工人;在平阴县工作的海外归国留学人员、华人华侨;在平阴县从事各类工作的外来务工青年。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人格魅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综合素质良好。

3、甘于奉献,冲锋在前,敢于担当,能够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特别是在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比一做”活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棚改旧改、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中为平阴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行业青年,要侧重于基层一线。

4、在品德修养、专业技术、科技创新、自主创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见义勇为、自立自强、助人为乐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得到认可,产生社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5、曾受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团组织或政府的表彰奖励。

6、曾获往届杰出青年、优秀青年荣誉称号的不参加本次评选。

三、评选机构

1、本届“平阴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由中共平阴县委组织部、中共平阴县委宣传部、共青团平阴县委、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阴广播电视台、平阴县青年联合会六家单位共同主办。

2、成立由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平阴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3、由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部分专家学者、往届十杰青年代表等组成“平阴县十大杰出青年”评审委员会,确定候选人和投票产生“平阴县十大杰出青年”。

4、“平阴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团县委,在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处理评选的相关事宜。地址:平阴县府前街25号,联系电话:87883727,联系人:秦菲菲,电子箱:pytxw@126.com

四、评选方法及时间安排

1、推报人选(8月10日至8月21日)

各推报单位根据评选通知积极组织青年参与,通过开展主题演讲、事迹展示、岗位技能比武等形式,让参选者人人上台亮相,展示事迹风采,推选出组织认可、群众满意的青年典型。各推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准备推报材料,保存好推报过程中各项活动的文字、影像资料,并对推报材料的真实性全程负责。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将对各候选人进行考察,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2、确定候选人(8月22日至8月28日)

评审委员会根据各推报单位推荐人选情况,酌情考虑区域、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并参照基层党委推荐意见、考察情况,从中择优推选40名“平阴县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团县委将在“青春平阴”微信平台(微信号:qingchunpingyin)发布候选人情况及简介,各推报单位及个人可登陆微信平台为支持的候选人投票。投票活动将持续本次评选全过程,各位候选人的投票情况不作为最终评选结果的依据,但将作为评审委员会的重要参考。

3、确定正式候选人(8月29日至9月4日)

将40名“平阴县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的简要事迹下发各镇(街道)党(工)委、平阴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投票,下发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投票,并在《济南日报·新平阴》开辟专栏进行投票,最后汇总三个层面的投票结果,再从中推选出20名“平阴县十大杰出青年”正式候选人。

4、候选人公示(9月5日至9月11日)

通过《济南日报·新平阴》、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等媒体将20名正式候选人及其事迹简介向社会公示,接受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如对正式候选人有异议,评选活动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讨论。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5、投票评选(9月12日至9月25日)

召开第十二届“平阴县十大杰出青年”评审会,20名正式候选人以VCR视频、PPT展示、现场演讲等不同方式展示个人事迹。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现场展示情况,并结合有关推荐材料,对2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数取前10名为第十二届“平阴县十大杰出青年”,其他为“平阴县十大优秀青年”。

6、举办“平阴县十大杰出青年”事迹报告会(9月26日至10月31日)

通过报告会、访谈会、青春故事分享会等多种形式,深度挖掘“平阴县十大杰出青年”的先进事迹和感人经历,走进各镇(街道)、企业、学校等青少年聚集的地方,与青少年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充分发挥青春榜样对青少年的激励和示范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榜样、成为榜样、赶超榜样的良好氛围。

五、推报办法

1、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形式推报候选人。各镇(街道)党(工)委、平阴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均可作为推报单位,每个单位可以推报1至3名候选人。在镇(街道有派驻机构的单位,候选人由所在单位推报,原则上不再接受镇(街道)重复推报。以个人名义推荐的候选人,须经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推报单位在确定推报人选时,应重点向在一线岗位发现的青年典型倾斜。重点推报在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比一做”活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棚改旧改、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中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并且做出不凡业绩的青年模范;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动群众致富中做出贡献的青年农民;在科技、教育、卫生领域勤钻研、勇创新,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青年人才;在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引领社会文明风尚,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青年榜样;在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中,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青年忠诚卫士。

3、在平阴居住、工作三年以上的海外归国留学生、海外华侨,在平阴投资创业及外来务工青年参加评选须由所在单位或有隶属关系的相关组织的团委、青联推荐。

4、推报单位要对所推报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征得人选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并征询公安、纪检等部门意见,企业负责人还要征得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的意见。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对不按要求推报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六、实施要求

各推报单位应按要求准备下列材料,并于8月21日前送评选活动办公室:

1、候选人推荐表1份(见附件2,贴二寸近期彩色标准照),并附电子版。表中涉及到的获奖情况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同时上报表中二寸近期彩色标准照电子版。

2、事迹材料1份(要求:A4纸打印,2000字左右;事迹真实、文字简练;内容应包含个人的基本情况、简历、政治表现、主要事迹),并附电子版。

3、事迹简介1份(200字左右),并附电子版。

4、人选是企业经营者的,须同时填写附件3,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

  附件:

   1、第十二届“平阴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第十二届“平阴县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表

  3、第十二届“平阴县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所在企业经营基本情况表

  4、第十二届“平阴县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报材料样本

  5、第十二届“平阴县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考察意见样本


中共平阴县委组织部          中共平阴县委宣传部

共青团平阴县委        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阴广播电视台              平阴县青年联合会

     

2016810

第十二届十杰评选通知(印刷稿).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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